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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来源:本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5-12-23 10:32:55 浏览次数: 【字体:

   因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权利人坐落不动产权利类型备注
 1本房权证明山区字第156121号本溪市万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明山区体育路48-3-14-49房屋所有权证依裁决
2

本房权证溪湖区字第0019637号

杨春华溪湖区彩富路22栋1层1单元4号

房屋所有权证

依裁决
3

本房权证明山区字第2015001972号

辽宁坤泰展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明山区文化路45B栋-1-1层6门

房屋所有权证

依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