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通知公告>遗失作废公告>详细内容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来源:本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5-05-20 10:44:14 浏览次数: 【字体:

   因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权利人不动产权利类型不动产单元号不动产坐落备注
 1辽(2018)本溪市不动产证明第00001709号沈阳市和平区卓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不动产证明
明山区西芬路43栋4层1单元3号依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