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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来源:本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4-11-26 15:15:18 浏览次数: 【字体: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权利人不动产权利类型不动产单元号不动产坐落备注
 1辽(2019)本溪市不动产权第0038707号杨金凤房屋所有权证
明山区衍水大街15-8A栋16层1单元81号依裁定
2辽(2017)本溪市不动产权第0029895号赵振涛、曾显洁

房屋所有权证


溪湖区茨沟街28栋1号
依申请
 3

本房权证平山区字第2015036566号

本溪国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房屋所有权证


平山区胜利路8栋41号

依裁定
4

本房权证平山区字第2015036001号

本溪国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房屋所有权证


平山区胜利路8栋B73号

依裁定

5

本房权证平山区字第2015036613号

本溪国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房屋所有权证


平山区胜利路8栋A11号

依裁定

6

本房权证明山区字第2008020452号

本溪华厦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房屋所有权证


明山区文化路155-1栋1单元8号

依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