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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来源:本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4-06-26 14:10:14 浏览次数: 【字体: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权利人不动产权利类型不动产单元号不动产坐落备注
1本房预明山区字第2013001762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行

明山区华程路38-7栋23层2单元66号依裁决
2本房权证明山区字第2016006444号马玉珍房屋所有权证
明山区文化路192栋11层4单元42号依裁决
3本房权证平山区字第2015036535号本溪国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所有权证
平山区胜利路8栋21号依裁决
4本房权证平山区字第2015036537号本溪国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所有权证
平山区胜利路8栋23号依裁决
5本房权证平山区字第2015036637号本溪国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所有权证
平山区胜利路8栋A35号依裁决
6本房权证平山区字第2015036768号本溪国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所有权证
平山区胜利路8栋C37号依裁决
7本房权证平山区字第2015036440号本溪国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所有权证
平山区胜利路8栋63号依裁决
8本房权证平山区字第2015036597号本溪国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所有权证
平山区胜利路8栋67号依裁决
9本房权证平山区字第2015036545号本溪国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所有权证
平山区胜利路8栋 27号依裁决
10本房权证明山区字第167278号本溪华厦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房屋所有权证
明山区峪明路316-27栋3-3-2依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