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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补发公告

来源:本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4-05-16 15:10:41 浏览次数: 【字体:

   因保管不善,下列不动产权利人提出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将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作废声明和申请补发情况予以公告。若对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异议书面证明材料送达本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科。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予以补发。

编号:202405

序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权利人不动产权利类型不动产单元号不动产坐落备注
1 辽(2021)本溪市不动产权第0046814号李彤房屋所有权证
明山区峪明路171-1栋6层1单元23号
2辽(2021)本溪市不动产权第0012615号孙庆贵房屋所有权证
南芬区滨河路南中三巷2栋3层4单元4号
3本房权证明山区字第2011021683号宋万运房屋所有权证
明山区解放北二路80栋4层3单元11号
4本房权证南芬区字第03704号孙树珍房屋所有权证
南芬区铁山东路8-3栋1层6单元1号
5辽(2024)本溪市不动产权第0010560号王钢房屋所有权证
明山区环山路15-3栋2层5单元6号
6本房权证经技区字第2015038340号 本溪钢铁(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房屋所有权证
本溪经济技术开发区矿区南路公园二巷2-5栋5层1单元14号
7辽(2021)本溪市不动产权第0058495号张群房屋所有权证
溪湖区柳北街13栋4层3单元12号
8辽(2022)本溪市不动产权第0008772号邓淑文房屋所有权证
明山区体育路30栋5层1单元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