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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补发公告

来源:本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3-09-18 15:59:18 浏览次数: 【字体:

   因保管不善,下列不动产权利人提出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将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作废声明和申请补发情况予以公告。若对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异议书面证明材料送达本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科。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予以补发。

编号:202309

序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权利人不动产权利类型不动产单元号不动产坐落备注
1辽(2023)本溪市不动产权第0003024号王莹房屋所有权证
平山区千金路109-1栋11层2单元42号
2辽(2018)本溪市不动产权第0042933号本溪经济开发区金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所有权证
明山区新峪街3栋7层6单元18号
3辽(2022)本溪市不动产权第0022953号王洋房屋所有权证
明山区峪明路宏峪巷1-6A栋21层1单元62号
4本房权证明山区字第2013020262号朴希慧房屋所有权证
明山区解放北路49-3栋7层1单元21号
5辽(2021)本溪市不动产权第0049551号宋其金房屋所有权证
平山区环山路164-1栋8层1单元63号
6本房权证明山区字第112656号 吴海章房屋所有权证
明山区环山路7-1栋3层3单元6号
7辽(2022)本溪市不动产权第0005426号狄莲花房屋所有权证
平山区解放南二路70-1栋1层1单元4号
8本房权证平山区字第2010029165号王洪伟房屋所有权证
平山区永丰街3栋1层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