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补发公告
因保管不善,下列不动产权利人提出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将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作废声明和申请补发情况予以公告。若对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异议书面证明材料送达本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科。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予以补发。
编号:202308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本房权证明山区字第2015032262号 | 孟令宇 | 房屋所有权证 | 明山区环山路7-1栋4层3单元7号 | |||
2 | 本房权证明山区字第2011014794号 | 祁晓红 | 房屋所有权证 | 明山区紫金路57栋6层1单元14号 | |||
3 | 辽(2022)本溪市不动产权第0046592号 | 王立军 | 房屋所有权证 | 溪湖区后石路斗力巷16栋1层1单元2号 | |||
4 | 辽(2019)本溪市不动产证明第00006565号 | 辽宁本溪南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马塘支行 | 明山区文化路22-10栋1层1门等6套 | ||||
5 | 本房权证明山区字第2010018137号 | 王开春 | 房屋所有权证 | 明山区滨河南路峪安巷9栋4层4单元6号 | |||
6 | 辽(2019)本溪市不动产权第0034589号 | 郑洪阳 | 房屋所有权证 | 明山区文化路202栋2层3单元5号 | |||
7 | 本房权证溪湖区字第170377号 | 战文鹏 | 房屋所有权证 | 溪湖区重型街42-1栋1层1单元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