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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补发公告

来源:本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3-08-28 15:30:03 浏览次数: 【字体:

   因保管不善,下列不动产权利人提出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将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作废声明。若对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异议书面证明材料送达本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科。

编号:202308

序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权利人不动产权利类型不动产单元号不动产坐落备注
1本房权村拆字第001538号赵盛喜

明山区长青街10组 
2本房拆字2008第104454号满霞

明山区长青街6组 
3本房拆字2008第100855号吕治家

明山区长青街2栋5单元15号
4本房权村拆字第0000153号程喜良

平山区千金村山城街
5本房拆字2008第14794号赵玉和

明山区长青街1栋1单元12号
6本房权村拆字第001642号朱广学

明山区长青街6组
7本房拆字2008第103819号王秀珍

明山区育德街
8本房管拆字第0032974号高相尧

明山区长青9栋10号
9本房管拆字第0037704号霍献

平山区革新街4栋2号
10本房拆字2008第102068号李连芝

平山区永丰街159栋3单元13号
11本房拆字2007第03205号孟繁利

平山区永丰街161栋3单元39号
12本房拆字2008第13420号朱世春

明山区长青街10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