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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补发公告

来源:本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3-07-10 15:10:39 浏览次数: 【字体:

   因保管不善,下列不动产权利人提出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将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作废声明。若对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异议书面证明材料送达本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科。

编号:202307

序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权利人不动产权利类型不动产单元号不动产坐落备注
1本房拆字2008第20100655号袁秀晶

明山区长青街2组
2本房管拆字第0024218号迟广军

明山区长青街5号
3本房拆字2008第101334号王彦

明山区长青街6组
4本房拆字2008第13412号解伟

明山区长青街2栋5单元17号
5本房拆字2008第14155号纪中君

明山区长青街9组
6本房管拆字第0034317号胡德勤

明山区长青街3组
7本房管拆字第0034316号胡德勤

明山区长青街3组
8本房管拆字第0036631号尚淑清

明山区长青街
9本房拆字2008第1594号李超

明山区长青街9栋8号
10本房拆字2008第9894号李桂清

溪湖区井东街11组
11本房拆字2008第303856号郭翠英

平山区跃进街240栋2单元12号
12本房拆字2007第03865号梁丽萍

明山区长青街1-2-6-15
13本房拆字2007第00109号邱天勇

明山区长青街12组
14本房管拆字第0023535号刘殿营

明山区长青街1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