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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来源:本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3-07-07 10:15:33 浏览次数: 【字体: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权利人不动产权利类型不动产单元号不动产坐落备注
1本房权证平山区字第2011013016号本溪钢铁(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房屋所有权证
平山区黎明街22-1栋1层1单元2-1号
2本房权证平山区字第2011013016号本溪钢铁(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房屋所有权证
平山区黎明街22-1栋1层1单元2-2号
3本房权证平山区字第2011013016号本溪钢铁(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房屋所有权证
平山区黎明街22-1栋2层1单元4-1号
4本房权证平山区字第2011013016号本溪钢铁(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房屋所有权证
平山区黎明街22-1栋3层1单元6-2号
5本房权证平山区字第2011013908号本溪钢铁(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房屋所有权证
平山区英勇街19栋3单元3-4号
6本房权证平山区字第2011013910号本溪钢铁(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房屋所有权证
平山区英勇街19栋4单元6-2号
7本房权证平山区字第201107686号本溪钢铁(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房屋所有权证
平山区英勇街23栋2单元1号
8本房权证平山区字第201107685号本溪钢铁(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房屋所有权证
平山区英勇街23栋1单元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