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补发公告
因保管不善,下列不动产权利人提出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将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作废声明和申请补发情况予以公告。若对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异议书面证明材料送达本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科。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予以补发。
编号:202307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本房权证平山区字第2014027184号 | 高雪航 | 房屋所有权证 | 平山区新闻街9栋3层5单元9号 | |||
2 | 本房平山区共字第025737号 | 王树贵 | 房屋所有权证 | 平山区人民路28栋5层4单元10号 | |||
3 | 本房权证平山区字第2013017299号 | 周青森 | 房屋所有权证 | 平山区环山路83栋8层3单元24号 | |||
4 | 本房权证明山区字第2011022244号 | 赵宝发 | 房屋所有权证 | 明山区华夏街25-9栋6层2单元12号 | |||
5 | 辽(2019)本溪市不动产权第0054652号 | 赵杰 | 房屋所有权证 | 平山区兴利街1栋1层1单元3号 | |||
6 | 本房权证明山区字第2014021970号 | 谢永华 | 房屋所有权证 | 明山区峪明路68-3栋4层3单元10号 | |||
7 | 本房权证平山区字第2008011887号 | 张留阳 | 房屋所有权证 | 平山区平山路22-2栋1层4单元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