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补发公告
因保管不善,下列不动产权利人提出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将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作废声明和申请补发情况予以公告。若对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异议书面证明材料送达本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科。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予以补发。
编号:202302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本房权证明山区字第2011047650号 | 于淑清 | 房屋所有权证 | 明山区峪明路20栋3层4单元5号 | |||
2 | 本房权证溪湖区字第2012031999号 | 本溪市城乡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 房屋所有权证 | 溪湖区彩屯北路126栋1层4单元3号 | |||
3 | 辽(2018)本溪市不动产权第0012519号 | 夏伟 | 房屋所有权证 | 平山区东明路59-1栋6层2单元17号 | |||
4 | 本房权证平山区字第2017023875号 | 张克江 | 房屋所有权证 | 平山区平山路40栋5层2单元14号 | |||
5 | 辽(2019)本溪市不动产权第0016780号 | 罗刚 | 房屋所有权证 | 平山区建立街14栋2层1单元6号 | |||
6 | 辽(2021)本溪市不动产证明第00012460号 | 本溪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明山支行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明山区樱花街51-45栋5-6层2单元7号 | |||
7 | 辽(2018)本溪市不动产证明第00010495号 | 韩明宇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明山区地工路20栋8层2单元1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