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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补发公告

来源:本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2-12-12 14:10:01 浏览次数: 【字体:

    因保管不善,下列不动产权利人提出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将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作废声明和申请补发情况予以公告。若对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异议书面证明材料送达本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科。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予以补发。

编号:202212

序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权利人不动产权利类型不动产单元号不动产坐落备注
1辽(2021)本溪市不动产权第0005108号 武浩月房屋所有权证
明山区地工路16-1栋3层1单元8号
2本房权证溪湖区字第2010017787号刘永娣房屋所有权证
溪湖区石桥子镇金桥路165-6栋2层1单元4号
3本房权证明山区字第2008013116号周德强房屋所有权证
明山区唐家路56-1栋1层4单元2号
4本房权证明山区字第2010018122号黄殿龙房屋所有权证
明山区合山街5-11栋7层1单元27号
5辽(2018)本溪市不动产权第0028914号李强房屋所有权证
明山区武山街6栋3层1单元12号
6辽(2019)本溪市不动产权第0043089号李飞房屋所有权证
明山区胜利路66栋14层2单元39号
7本房预平山区字第2008000236号 高凤国

平山区解放南路8A栋27层2单元80号
8本房权证明山区字第3230号张立林房屋所有权证
明山区春明街8-2栋5层2单元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