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通知公告>遗失作废公告>详细内容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补发公告

来源:本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2-10-27 15:10:10 浏览次数: 【字体:

    因保管不善,下列不动产权利人提出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将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作废声明和申请补发情况予以公告。若对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异议书面证明材料送达本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科。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予以补发。

编号:202210

序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权利人不动产权利类型不动产单元号不动产坐落备注
1辽(2019)本溪市不动产权第0040935号于秀英房屋所有权证
平山区园东街25栋4层4单元11号
2本房权证明山区字第2016011746号马凯房屋所有权证
明山区滨河北路976A栋16层1单元54号
3辽(2018)本溪市不动产权第0014612号冯静房屋所有权证
明山区春明街18栋6层5单元17号
4辽(2018)本溪市不动产权第0000038号代瑞玲房屋所有权证
平山区东明路16栋7层1单元26号
5辽(2018)本溪市不动产权第0000036号代瑞玲房屋所有权证
平山区东明路16栋7层1单元25号
6本房权证平山区字第6200号代瑞玲房屋所有权证
平山区中心街136栋1单元23号
7本房权证平山区字第6199号代瑞玲房屋所有权证
平山区中心街136栋1单元22号
8本房权证平山区字第2010013783号高维波房屋所有权证
平山区广裕路104-1栋8层5单元23号
9本房权证南芬区字第2017018835号王聪房屋所有权证
南芬区玉花街6-6栋2层3单元4号
10本房权证明山区字第42361号李亚彬房屋所有权证
明山区矿院街566栋1单元14号
11辽(2020)本溪市不动产证明第10005934号林子丰房屋所有权证
明山区滨河北路988-2栋17层2单元33号
12本房权证明山区字第2015004877号黄理宽房屋所有权证
明山区环山路化校巷3栋5层2单元20号
13本房权明山区字第40180号梁铁房屋所有权证
明山区峪明路71栋7层1单元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