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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补发公告

来源:本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2-09-29 14:51:30 浏览次数: 【字体:

    因保管不善,下列不动产权利人提出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将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作废声明和申请补发情况予以公告。若对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异议书面证明材料送达本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科。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予以补发。

编号:202209

序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权利人不动产权利类型不动产单元号不动产坐落备注
1本房权证平山区字第2015008987号 刘金龙房屋所有权证
平山区清光街2栋3层3单元11号
2本房权证平山区字第2010026508号 卢衍宝房屋所有权证
平山区解放南路129栋3层3单元5号
3辽(2021)本溪市不动产权第0020129号 刘旭房屋所有权证
明山区紫东路20栋5层2单元15号
4辽(2018)本溪市不动产权第0037951号 徐文红房屋所有权证
平山区转山路56栋5层2单元6号
5本房权证溪湖区字第24468号王友文房屋所有权证
溪湖区火连寨街94栋0号
6本房权证平山区字第2008017498号徐洪瑜房屋所有权证
平山区解放南路139A栋10层1单元39号
7辽(2020)本溪市不动产权第1013521号李忠宝房屋所有权证
溪湖区峪中三道街16-1栋4层1单元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