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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来源:本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2-09-22 14:30:07 浏览次数: 【字体: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权利人不动产权利类型不动产单元号不动产坐落备注
1本房权证号溪湖区字第22714号本溪市南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分公司房屋所有权证
溪湖区石桥子府西花园小区2单元1层1号
2本房权证号明山区字第167287号本溪华厦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房屋所有权证
明山区峪明路316-27栋2-1-1
3辽(2020)本溪市不动产权第0057666号王明君房屋所有权证
明山区紫金路11栋2单元2号
4本房拆字2008第2738号白继宽房屋所有权证
南芬区南山街57栋2单元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