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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补发公告

来源:本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2-07-21 11:25:25 浏览次数: 【字体:

    因保管不善,下列不动产权利人提出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将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作废声明和申请补发情况予以公告。若对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异议书面证明材料送达本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科。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予以补发。

编号:202207

序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权利人不动产权利类型不动产单元号不动产坐落备注
1本房权证明山区字第2008014032号赵世彦房屋所有权证
明山区矿院街4栋6层2单元17号
2本房权证明山区字第2017031140号王金凤房屋所有权证
明山区唐家路38栋7层3单元19号
3本房权证平山区字第2008005566号蔡凤利房屋所有权证
平山区人民路园西巷2栋4层1单元12号
4本房权证平山区字第71460号王艳房屋所有权证
平山区前进街
5本房权证溪湖区字第2015028511号 本溪东方置业有限公司房屋所有权证
溪湖区居仁路6栋8层3单元20号
6本房权证溪湖区字第2015048779号 本溪东方置业有限公司房屋所有权证
溪湖区后石路22栋6层3单元14号
7辽(2020)本溪市不动产权第0063946号郑淑娟房屋所有权证
溪湖区峪中一道街13栋5层2单元19号
8本房权证明山区字第2012010423号吕春江房屋所有权证
明山区峪明路316-31栋5层3单元10号
9辽(2020)本溪市不动产权第1018284号 刘艳房屋所有权证
平山区园东街28栋2层1单元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