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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来源:本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2-07-18 14:43:02 浏览次数: 【字体: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权利人不动产权利类型不动产单元号不动产坐落备注
1本房拆字2008第9233号齐日强

南芬区南山街41栋1单元4号
2本房拆字2008第2729号王辉

南芬区南山街58栋1单元10号
3本房拆字2008第1580号李旭

南芬区南山街24栋1单元3号
4本房拆字2008第13255号        杨春礼

南芬区南山街46栋6号
5本房号权证明山区字第2010051751        金政旭

明山区水塔路55栋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