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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补发公告

来源:本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2-06-30 08:45:37 浏览次数: 【字体: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202206-10

序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权利人不动产权利类型不动产单元号不动产坐落备注
1本房权证明山区字第88180号李亚新

明山区峪明路卫峪委8栋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