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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补发公告

来源:本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2-01-13 14:55:05 浏览次数: 【字体:

因保管不善,下列不动产权利人提出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将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作废声明和申请补发情况予以公告。若对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异议书面证明材料送达本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科。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予以补发。               

编号:202201-2


序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权利人不动产权利类型不动产单元号不动产坐落备注
1本房权证明山区字第154217号崔丽华房屋所有权
明山区永新街九鼎花园恒升阁16层F号
2辽(2020)本溪市不动产权第1038340号郭心睿房屋所有权
南芬区南山二路35栋3单元19号
3本房权(村拆)字第002629号苑庆红

溪湖区郑家村
4本房拆字(2008)第302924号刘世相

南芬区细河街1号
5本房拆字(2008)第101082号张克智

溪湖区宝山街6组
6本房拆字(2007)第00143号栾志合

溪湖区华阳街46栋3号
7本房拆字(2007)第00141号栾志合

溪湖区华阳街46栋2号
8本房拆字(2008)第5845号马长文

平山区朝阳街3栋1单元1层2号
9本房拆字(2007)第00118号房金满

溪湖区劳动街214栋5号
10本房拆字(2008)第01485号王辉

溪湖区劳动街200栋2号
11不动产登记证明:辽(2019)本溪市不产证明第00000817号鲍婷婷

明山区地工路16栋1单元11号
12不动产登记证明:辽(2016)本溪市不产证明第0006940号本溪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明支行

平山区东风街1栋1单元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