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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补发公告

来源:本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1-09-23 14:09:26 浏览次数: 【字体:

    因保管不善,下列不动产权利人提出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将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作废声明和申请补发情况予以公告。若对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异议书面证明材料送达本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科。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予以补发。

编号:202109-4


序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权利人不动产权利类型不动产单元号不动产坐落备注
1本房权证溪湖区字第2012016514号赵秋元房屋所有权
明山区西芳街3栋5单元12号
2本房权证明山区字第2014007687号白杨房屋所有权
溪湖区歪头山铁矿区北路中心巷2-3栋2单元10号
3本房权证平山区字第2015032363号张军房屋所有权
平山区新和街8-1栋3单元2号
4辽(2021)本溪市不动产权第0019483号陈华营房屋所有权
溪湖区彩屯北路108C栋2单元10号
5本房权证南芬区字第08717号吴少民房屋所有权
南芬区郭家路19栋4单元5号
6本房权证南芬区字第02420号张珍房屋所有权
南芬区郭家路19栋4单元2号
7本房拆字2008第01918号苑向春

溪湖区永安街190栋8号
8本房拆字2008第04671号王家贤

溪湖区华山街99栋3号
9本房拆字2007第00978号王清湖

溪湖区矿山街3栋8号
10本房拆字2008第5388号姜美媛

平山区朝阳街5栋1单元3号
11本房管拆字第0024509号姚俊峰

溪湖区华东街8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