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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补发公告

来源:本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1-06-10 14:10:25 浏览次数: 【字体:

    因保管不善,下列不动产权利人提出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将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作废声明和申请补发情况予以公告。若对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异议书面证明材料送达本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科。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予以补发。

编号:202106-2

序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权利人不动产权利类型不动产单元号不动产坐落备注
1本房权证平山区字第2008001482号胡蕊迪房屋所有权
平山区曙光路63栋1单元10号
2本房权证平山区字第2010031702号李宝维房屋所有权
平山区清光街13栋2单元10号
3本房权证明山区字第2012001298号隋鹤飞房屋所有权
明山区华程路40-7栋2号
4本房权证溪湖区字第2017034185号孙靖宇房屋所有权
溪湖区彩新街3-1栋2单元14号
5本房权证平山区字第2008006274号滕红房屋所有权
平山区解放南路福利三巷4栋2单元23号
6本房权证平山区字第2013014495号赵雅臣房屋所有权
平山区转山路55-2栋1单元8号
7本房权证明山区字第2008001568号王志琛

明山区樱花街51-9栋2单元1号
8本房拆字2008第9771号李东君

溪湖区重型街115栋2号
9本房拆字2008第5270号李忠实

平山区朝阳街5栋1单元7号
10本房拆字2008第5277号刘树武

平山区朝阳街8栋1单元2号
11本房管拆字第0022729号龚振国

平山区卫国街271栋1单元5号
12本房管拆字第0028648号李林

溪湖区华东街1栋1单元9号
13本房拆字2008第302357号林德友

溪湖区彩运街7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