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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补发公告

来源:本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1-05-13 14:30:44 浏览次数: 【字体:

    因保管不善,下列不动产权利人提出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将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作废声明和申请补发情况予以公告。若对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异议书面证明材料送达本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科。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予以补发。

编号:202105-2

序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权利人不动产权利类型不动产单元号不动产坐落备注
1本房权证平山区字第2011026912号李丽萍房屋所有权
平山区石子街16栋1单元12号
2本房权证平山区字第121077号卜飞房屋所有权
平山区群力街100-2-8-13
3本房权证平山区字第2010051867号穆凤云房屋所有权
平山区平山路103栋1单元18号
4辽(2021)本溪市不动产权第0011777号宫谋利房屋所有权
溪湖区溪湖西路58-1栋1单元2号
5本房权证溪湖区字第27986号宫谋利房屋所有权
溪湖区永安街1栋6号
6本房权证平山区字第41502号王玉芳房屋所有权
平山区长山街241栋3单元8号
7本房权证明山区字第2016031438号贾冬菊房屋所有权
明山区水塔路95栋1单元4号
8本房权证平山区字第158938号李长华房屋所有权
平山区振兴街563-1-5-15
9本房权证明山区字第131461号赵喜军房屋所有权
明山区本煤7栋3单元2号
10本房权证平山区字第2017007349号马惠波房屋所有权
平山区东明二路艺术巷5栋3单元8号
11本房拆字2008第103189号田梅

平山区朝阳街1栋4单元4号
12本房拆字2008第5231号王德学

平山区朝阳街8栋1单元3号
13本房管拆字0002701号卢金成

平山区团山街6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