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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补发公告

来源:本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1-04-16 09:12:17 浏览次数: 【字体:

    因保管不善,下列不动产权利人提出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将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作废声明和申请补发情况予以公告。若对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异议书面证明材料送达本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科。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予以补发。   

编号:202104-3

序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权利人不动产权利类型不动产单元号不动产坐落备注
1辽(2020)本溪市不动产权第1018970号张伟房屋所有权
平山区清光街26栋1单元4号
2辽(2020)本溪市不动产权第1048302号李成军房屋所有权
明山区程家街67-1栋1单元12号
3本房拆字2008第13048号杨俊楼

溪湖区华中街13组
4本房拆字2008第101088号蔡序霞

溪湖区华中街3栋7号
5本房拆字2008第6522号范纯海

南芬区站前街3组
6本房管拆字第013739号张乃一

平山区前进街243栋4单元6号
7本房拆字2008第13061号翟敬龙

溪湖区华中街13组
8本房管拆字第0028626号谷月霞

溪湖区华东街32栋14号
9本房拆字2008第9351号李传忠

溪湖区复兴街60栋2号
10抵押登记凭证:本房管在建抵字(2008)第08-911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行

明山区华山街富虹太子城3栋1单元11层17号
11抵押登记凭证:本房管在建抵字(2007)第2007-3765号中行本溪分行

明山区文化路153-2栋山水人家C区10栋2单元3层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