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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补发公告

来源:本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1-04-01 13:10:22 浏览次数: 【字体:

    因保管不善,下列不动产权利人提出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将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作废声明和申请补发情况予以公告。若对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异议书面证明材料送达本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科。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予以补发。

编号:202104-1

序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权利人不动产权利类型不动产单元号不动产坐落备注
1本房权证明山区字第2010047394号王杰房屋所有权
明山区立城街10-1栋6单元2号
2本房权证明山区字第2008009791号王杰房屋所有权
明山区峪明路天水巷3栋4单元11号
3辽(2019)本溪市不动产权第0020624号贺凤珍房屋所有权
明山区西芳街19栋4单元18号
4本房权证平山区字第2010042452号王润群房屋所有权
平山区黎明街17栋5单元4号
5辽(2018)本溪市不动产权第0049197号谢丹房屋所有权
南芬区玉花街6-3栋1单元18号
6本房管拆字第0002702号房国东

平山区团山街6组
7本房管拆字第0010477号张淑琴

平山区兴安街
8本房管拆字第0033849号陈福岐

溪湖区彩西街5组
9本房管拆字第0025666号孙晓军

溪湖区华阳街6栋1号
10本房拆字2008第01928号史庆善

溪湖区铁工街66栋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