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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补发公告

来源:本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0-12-10 11:10:41 浏览次数: 【字体:

    因保管不善,下列不动产权利人提出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将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作废声明和申请补发情况予以公告。若对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异议书面证明材料送达本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科。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予以补发。 

编号:202012-2

序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权利人不动产权利类型不动产单元号不动产坐落备注
1本房权证溪湖区字第2017038983号刘玉娥房屋所有权
溪湖区彩新街14栋5单元13号
2本房权证明山区字第79918号哈峻岭房屋所有权
明山区龙凤街385-2-7-34
3本房权证南芬区字第2013040338号韩广峰房屋所有权
南芬区文化街4栋1单元1号
4本房权证明山区字第2017032960号汤凤华房屋所有权
明山区程家街57-10栋2单元12号
5本房拆字(2008)第20100647号安云科

溪湖区竖井街9栋1号
6本房管拆字第0033883号宋书刚

溪湖区彩西街27栋4号
7本房村拆字编号:0001401号黄兴伟

溪湖区彩北村3组
8本房明山区他字第2017007731号本溪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鸿雁支行

明山区地工路14-7栋1单元2号
9本房权证溪湖区字第2017003258号李林芳房屋所有权
溪湖区彩兴街35栋4单元19号
10本房权证溪湖区字第176368号龚海龙房屋所有权
溪湖区火连寨3栋3单元46号
11本房权证平山区字第39412号李志远房屋所有权
平山区崔利街18栋1单元4号
12本房权证明山区字第31354号谢占云房屋所有权
平山区曙光街宏远栋1单元右号
13本房权证平山区字第54420号刘恒玖房屋所有权
平山区兴旺街20栋3单元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