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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补发公告

来源:本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0-11-05 14:05:24 浏览次数: 【字体:

    因保管不善,下列不动产权利人提出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将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作废声明和申请补发情况予以公告。若对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异议书面证明材料送达本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科。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予以补发。  

编号:202011-1

序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权利人不动产权利类型不动产单元号不动产坐落备注
1本房权证溪湖区字第24129号本溪经济开发区东宝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房屋所有权
溪湖区开发区高程湖3号别墅
2本房权证溪湖区字第11491号王慧英房屋所有权
溪湖区华新街5栋1单元8号
3本房权证明山区字第28186号樊洪贵房屋所有权
明山区高建街1栋2单元16号
4本房权证平山区字第60657号李伟房屋所有权
平山区福利街311栋3单元10-2号
5本房权证明山区字第2013049831号艾利生房屋所有权
明山区武安路24-1栋3单元13号
6本房权证溪湖区字第2015010061号张志义房屋所有权
溪湖区重型街21栋4单元3层9号
7本房权证溪湖区字第17037号蒋圣伶房屋所有权
溪湖区彩胜街4栋3单元21号
8本房权证溪湖区字第2010035460号崔志林房屋所有权
溪湖区溪湖西路89栋1单元1号
9本房管拆字第013398号叶近生

平山区和平街4栋1单元2层4号
10本房拆字(2008)第3032号孟繁友

平山区山城街549栋4号
11本房管拆字第0031349号段义芹

溪湖区矿材街10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