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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补发公告

来源:本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0-09-03 11:13:04 浏览次数: 【字体:

    因保管不善,下列不动产权利人提出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将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作废声明和申请补发情况予以公告。若对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异议书面证明材料送达本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科。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予以补发。  

编号:202009-1

序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权利人不动产权利类型不动产单元号不动产坐落备注
1辽(2020)本溪市不动产权第1000862号朱荣生房屋所有权
南芬区郭家路14-1栋3单元25号
2辽(2019)本溪市不动产权第0011849号修兆平房屋所有权
明山区文化路45A栋1单元32号
3本房权证明山区字第2016016066号李春峰房屋所有权
明山区水塔路73栋4单元16号 
4本房权证明山区字第2010022412号安红房屋所有权
明山区胜利路84-1栋2单元14号
5本房管拆字第0025030号韩峰

溪湖区峪中116栋1单元13号
6本房权证平山区字第2008003915号邢轩房屋所有权
平山区铁路街2栋5单元11号
7本房权证明山区字第2009007093号本溪市汇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所有权
明山区水塔路77栋2单元12号
8本房权证明山区字第2009007187号本溪市汇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所有权
明山区水塔路77栋5单元9号
9本房拆字(2007)第00475号刘明仁

明山区宏峪街4栋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