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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补发公告

来源:本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0-08-06 14:58:56 浏览次数: 【字体:

    因保管不善,下列不动产权利人提出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将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作废声明和申请补发情况予以公告。若对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异议书面证明材料送达本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科。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予以补发。

编号:202008-1

序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权利人不动产权利类型不动产单元号不动产坐落备注
1本房权证明山区字第2010012279号孙洪义房屋所有权
明山区张家街11栋2单元6号
2本房权证明山区字第2013027565号孙涧房屋所有权
明山区一中街59-10栋3单元4号
3本房权证明山区字第2011024772号王胜楠房屋所有权
明山区峪明路138-9栋3单元15号
4本房权证明山区字第2017029430号秦凤烈房屋所有权
明山区峪明路138-6栋3单元2号
5本房权证溪湖区字第2009017634号杨家德房屋所有权
溪湖区溪湖东路111-12栋2单元11号
6本房权证平山区字第2008017814号王桂芳房屋所有权
平山区平山路5栋A259号
7本房权(村拆)字第004476号李晶

明山区大峪村
8本房拆字(2008)第103953号王淑梅

平山区福利街377栋3号
9房屋灭失注销登记证明796658号王涓

明山区水塔路120-7栋1单元5A号
10本房拆字(2008)第9240号葛兴山

明山区胜光街2组
11本房权证南芬区字第2010059140号孙淼

南芬区中心路123-1栋3单元3号
12本房权证平山区字第2009036530号荀海

平山区平山路32栋1单元16号
13本房权证明山区字第43024号邴树华

明山区永民街153栋2单元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