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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补发公告

来源:本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0-07-16 15:16:58 浏览次数: 【字体:

    因保管不善,下列不动产权利人提出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将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作废声明和申请补发情况予以公告。若对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异议书面证明材料送达本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科。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予以补发。  

编号:202007-3

序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权利人不动产权利类型不动产单元号不动产坐落备注
1辽(2020)本溪市不动产权第0059608号曹福泉房屋所有权
南芬区郭家路22栋3单元15号
2本房权证平山区字第2009022646号曲晓龙房屋所有权
平山区解放南二路38A栋3单元3号
3本房权证明山区字第2014037102号高欣阳房屋所有权
明山区樱花街51-43栋1单元1号
4辽(2018)本溪市不动产权第0035307号李娜房屋所有权
明山区地工路9-7栋2单元4号
5本房权证平山区字第2014006672号张巍房屋所有权
平山区紫金路民政巷7栋2单元1号
6本房权证平山区字第2017028790号尚学拓房屋所有权
平山区广裕一道街5栋5单元15号
7辽(2019)本溪市不动产权第0039374号张立宏房屋所有权
溪湖区峪中三道街16栋1单元19号
8本房权证平山区字第12208号杨丽萍房屋所有权
平山区春光街330栋2单元34号
9房屋灭失注销登记证明201600524号张学荣

溪湖区铁工街29栋1单元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