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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补发公告

来源:本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0-07-02 14:50:30 浏览次数: 【字体:

    因保管不善,下列不动产权利人提出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将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作废声明和申请补发情况予以公告。若对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异议书面证明材料送达本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科。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予以补发。 

编号:202007-1

序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权利人不动产权利类型不动产单元号不动产坐落备注
1本房权证明山区字第29005号梁淑芬房屋所有权
明山区春明街478栋2单元29号
2本房权证明山区字第2010026138号嵇学文房屋所有权
明山区育民街21栋1单元7号
3辽(2019)本溪市不动产权第0029109号王凤艳房屋所有权
明山区胜利路40-2栋1单元5号
4辽(2018)本溪市不动产权第0008326号丁春房屋所有权
平山区环山路125栋2单元29号
5本房权证明山区字第2010052858号王裕兴房屋所有权
明山区解放北路66栋3门
6辽(2019)本溪市不动产权第0012698号金洋房屋所有权
平山区平山路65栋5单元8号
7本房权证平山区字第2009007650号姜志新房屋所有权
平山区福金街3-99栋1号
8本房权证明山区字第14993号邓书芹房屋所有权
明山区塔西街2栋3单元4号
9本房权证明山区字第142844号姚海平房屋所有权
明山区育金街3栋1单元1号
10本房权证平山区字第2015004052号窦秋房屋所有权
平山区紫东路9栋4单元8号
11本房权证明山区字第2015016413号本溪隆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房屋所有权
明山区地工路15-6栋1单元3号
12本房权证明山区字第2011029418号宫安琼房屋所有权
明山区水塔路65栋2单元15号
13本房权证南芬区字第2017021507号史玲房屋所有权
南芬区繁荣街11栋3单元11号
14辽(2019)本溪市不动产权第0046463号李华钢房屋所有权
平山区双泉街泉涌巷10栋3单元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