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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补发公告

来源:本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0-04-16 15:20:32 浏览次数: 【字体:

    因保管不善,下列不动产权利人提出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将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作废声明和申请补发情况予以公告。若对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异议书面证明材料送达本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科。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予以补发。 

编号:202004-3

序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权利人不动产权利类型不动产单元号不动产坐落备注
1本房权证平山区字第55791号关玉珍房屋所有权
平山区立民街4栋3单元1层1号
2本房权证平山区字第1158号黄继文房屋所有权
平山区合建街309栋3单元80号
3本房权证平山区字第28192号黄继文房屋所有权
平山区合建街309栋3单元78号
4辽(2019)本溪市不动产权第0032025号黄继文房屋所有权
平山区环山路81栋5单元23号
5本房拆字(2008)第10848号侯广章

明山区明西街2组
6辽(2018)本溪市不动产权第0020320号陈新志房屋所有权
明山区翠溪路28-2栋1单元80号
7本房权证平山区字第2013013107号张玉红房屋所有权
平山区解放南二路172栋3单元18号
8本房权证明山区字第2014047217号辽宁坤泰展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所有权
明山区文化路26-8栋2单元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