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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补发公告

来源:本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9-12-17 13:30:07 浏览次数: 【字体:

    因保管不善,下列不动产权利人提出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将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作废声明和申请补发情况予以公告。若对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异议书面证明材料送达本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科。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予以补发。

编号:201912-3

序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权利人不动产权利类型不动产单元号不动产坐落
1本房管拆字第0023605号史德新

溪湖区华新街1栋6号
2本房权证平山区字第09552号吴瑞珍房屋所有权
平山区崔胜街290栋1单元30号
3本房权证溪湖区字第2009017644号杨乡伟房屋所有权
溪湖区溪湖东路111-12栋2单元13号
4本房管拆字第0024599号刘德芹

溪湖区岗西街47栋6号
5本房明山区他字第2008-590号本溪市华夏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他项权证
明山区致远街5栋1单元11层22号
6期房抵押登记凭证编号:2006-1495中恒信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期房抵押凭证
溪湖区湖东路河畔花园115-11栋1单元1层2号
7本房权证溪湖区字第2017000312号王洋房屋所有权
溪湖区溪湖东路14栋6单元8号
8辽(2019)本溪市不动产权第0044499号周延臣房屋所有权
明山区峪明路2栋2单元62号
9本房权证明山区字第2011024478号辛颖房屋所有权
明山区明东路9-1栋3单元29号
10本房权证平山区字第2015004621号何玉贤房屋所有权
平山区北台中兴路2栋4单元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