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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补发公告

来源:本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9-12-10 14:25:01 浏览次数: 【字体:

    因保管不善,下列不动产权利人提出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将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作废声明和申请补发情况予以公告。若对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异议书面证明材料送达本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科。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予以补发。

编号:201912-2

序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权利人不动产权利类型不动产单元号不动产坐落备注
1本房管拆字第0034096号季美坤

平山区焦化街2组
2本房权(村拆)字第003771号雷桂芬

明山区张家办育丰街3组
3本房权(村拆)字第003772号雷桂荣

明山区张家办育丰街3组
4本房管拆字编号0003851号于海涛

明山区小堡街
5辽(2019)本溪市不动产权第0011794号李昕房屋所有权
明山区北光路25栋2单元10层18号
6本房权证平山区字第143107号孙艳君房屋所有权
平山区花园街61栋2单元1层19号
7本房权证明山区字第16727号杨宝利房屋所有权
明山区矿院街567栋1单元28号
8本房管拆字第0037122号刘明芝

明山区合峪街90栋4号
9本房管拆字第011265号郝印喜

明山区育建街96栋1号
10本房权证溪湖区字第175322号高秀华房屋所有权
溪湖区铁矿街20栋4单元4层54号
11本房权证溪湖区字第2013016905号孟昭良房屋所有权
溪湖区二中街13-1栋1单元7号
12本房权证平山区字第52009号张维功房屋所有权
平山区北钢街27栋1单元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