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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补发公告

来源:本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9-10-22 13:10:44 浏览次数: 【字体:

    因保管不善,下列不动产权利人提出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将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作废声明和申请补发情况予以公告。若对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异议书面证明材料送达本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科。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予以补发。 

编号:201910-3

序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权利人不动产权利类型不动产单元号不动产坐落备注
1辽(2019)本溪市不动产权第0037885号杨刚房屋所有权
明山区峪明路百兴巷12-5栋1单元11层21号
2本房权证明山区字第2012039747号吕振龙房屋所有权
明山区消防路63栋4单元3层8号
3本房权证溪湖区字第2016016321号宋堂俭房屋所有权
溪湖区彩富路28-1栋3单元3层12号
4本房权证平山区字第2015036359号李丽娜房屋所有权
平山区北光路30栋2单元11层9号
5本房权证明山区字第2016008731号康斯博房屋所有权
明山区西芬路35栋1单元10层17号
6本房拆字(2008)第01475号苏庆国

溪湖区峪中街118栋4号
7本房权证明山区字第2013028286号李丹房屋所有权
明山区体育路34栋2单元4层10号
8本房权证明山区字第105083号李仁房屋所有权
明山区紫西路13栋3单元7层21号
9辽(2018)本溪市不动产权第0014729号赵桂芳房屋所有权
溪湖区彩屯南路138-25栋4单元4层11号
10本房权证明山区字第17300号房产总公司房屋所有权
明山区永明路32栋
11辽(2018)本溪市不动产权第0022477号吉秀英房屋所有权
平山区东明二路69栋2单元1层1号
12辽(2018)本溪市不动产证明第00010013号本溪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明支行他项权证
溪湖区彩屯南路47栋2单元5层12号
13辽(2019)本溪市不动产权第0039128号郑庸房屋所有权
明山区环山路20栋2单元4层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