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补发公告
因保管不善,下列不动产权利人提出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将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作废声明和申请补发情况予以公告。若对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异议书面证明材料送达本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科。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予以补发。
编号:201908-2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本房权证溪湖区字第2017012695号 | 祝恩敏 | 房屋所有权 | 溪湖区彩屯二路38-2栋2单元5层13号 | |||
2 | 本房拆字[2008]第101371号 | 张伟 | 平山区兴华街39栋1单元2层3号 | ||||
3 | 本房拆字[2007]第03778号 | 丁秀兰 | 溪湖区井西街24栋1号 | ||||
4 | 本房管拆字第0039375号 | 杨会来 | 明山区新峪街轴承4栋6号 | ||||
5 | 本房明山区他证字第2013009348号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支行 | 抵押权 | 溪湖区石桥子金桥路141栋;明山区胜利路88-1栋;平山区紫金路8栋 | |||
6 | 本房权证平山区字第2017014599号 | 周莹莹 | 房屋所有权 | 平山区新城路60栋3单元1层1号 | |||
7 | 辽(2018)本溪市不动产权第0012598号 | 李彦军 | 房屋所有权 | 明山区解放北二路110栋5单元3层9号 | |||
8 | 本房权证明山区字第2008007291号 | 本溪金达房地产开发公司 | 房屋所有权 | 明山区春明街5栋2单元12层3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