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 承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 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规程》第4.9.2条的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者,请于该公示发布之日起60日内(2026年11月17日前)到本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1.被继承人:张宝东,不动产坐落:明山区永新街 1栋1层8单元3号,建筑面积57.55平方米 ,权属证书号本房权证明山区字第147378号。拟登记为申请人鲍振萍单独所有。
2.被继承人:张宝东,不动产坐落:明山区一中街 12栋12层1单元23号,建筑面积107.86平方米 ,权属证书号辽(2021)本溪市不动产权第0050942号。拟登记为申请人鲍振萍单独所有。
3.被继承人:刘起茹,不动产坐落:平山区迎宾街 252栋1单元8层1号,建筑积57.15平方米 ,权属证书号本房权证平山区字第39026号。拟登记申请人贾振广单独所有。
4.被继承人:白士新,不动产坐落:平山区北台中兴路129栋6层2单元14号,建筑面积48.11平方米 ,权属证书号本房权证平山区字第2012013361号。拟登记为申请人孙平香单独所有。
5.被继承人:赵子厚,不动产坐落:平山区建新街624栋3单元6层17号,建筑面积44.46平方米 ,权属证书号私房字第72910号。拟登记为申请人冯清云单独所有。
6.被继承人:秦俊才,不动产坐落:平山区广峪街138栋4单元70号,建筑面积40.28平方米 ,权属证书号本房权证平山区字第15142号。拟登记为申请人韩凤清单独所有。
7.被继承人:董庆儒,不动产坐落:平山区新城路55栋5层2单元5号,建筑面积139.60平方米 ,权属证书号本房权证平山区字第2010017927号。拟登记为申请人王颖单独所有。
8.被继承人:董庆儒,不动产坐落:平山区立光街117栋2单元8号,建筑面积124.56平方米 ,权属证书号本房权证平山区字第14476号。拟登记为申请人王颖单独所有。
9.被继承人:李淑兰,不动产坐落:明山区唐家路 44-20栋4层1单元7号,建筑面积105.89平方米 ,权属证书号辽(2023)本溪市不动产权第0011916号。拟登记为申请人赵树巍、赵景泽按份共有。
10.被继承人:肖延军,不动产坐落:明山区滨河北路 988-8栋2层1单元4号,建筑面积91.03平方米 ,权属证书号辽(2023)本溪市不动产权第0021555号。拟登记为申请人赵永凤单独所有。
11.被继承人:周广全,不动产坐落:明山区紫金街550栋4单元6号,建筑面积43.81平方米 ,权属证书号本房权证明山区字第36663号。拟登记为申请人马凤兰单独所有。
12.被继承人:夏本奇,不动产坐落:平山区铁运街225栋1单元7层2号,建筑面积37.61平方米 ,权属证书号本房权证平山区字第47290号。拟登记为申请人石玉轩单独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