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规程》第4.9.2条的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者,请于该公示发布之日起60日内(2026年10月2日前)到本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1.被继承人:戴常霖,不动产坐落:平山区平山路49栋3层1单元3号,建筑面积101.67平方米 ,权属证书号本房权证平山区字第2012022088号。拟登记为申请人刘春梅单独有。
2.被继承人:张向午,不动产坐落:明山区紫南街12栋4单元12号,建筑面积45.31平方米 ,权属证书号本房权证明山区字第37757号。拟登记为申请人王凤兰单独有。
3.被继承人:赵勇,不动产坐落:平山区园东街21栋4层5单元10号,建筑面积51.31平方米 ,权属证书号本房权证平山区字第2012007880号。拟登记为申请人朱玉香单独有。
4.被继承人:梁颖,不动产坐落:明山区地工路18-6栋6层2单元12号,建筑面积101.73平方米 ,权属证书号辽(2021)本溪市不动产权第0066360号。拟登记为申请人潘燕单独有。
5.被继承人:张廷云,不动产坐落:明山区峪明路47-1栋1单元14号,建筑面积47.34平方米 ,权属证书号辽(2016)本溪市不动产权第0007230号。拟登记为申请人冯秀敏单独有。
6.被继承人:张廷云,不动产坐落:明山区峪明路65栋6层2单元18号,建筑面积64.97平方米 ,权属证书号本房权证明山区字第2009026913号。拟登记为申请人冯秀敏单独有。
7.继承人:张凤勇,不动产坐落:平山区丰华街四区大S楼7单元5层6号,建筑面积52.13平方米 ,权属证书号本房权证平山区字第35169号。拟登记为申请人岳宗春单独有。
8.被继承人:齐善琦,不动产坐落:平山区新和街8栋4层1单元6号,建筑面积80.98平方米 ,权属证书号辽(2020)本溪市不动产权第1042927号。拟登记为申请人王秀艳单独有。
9.继承人:常世忠,不动产坐落:平山区东风街16栋1单元2层6号,建筑面积47.84平方米 ,权属证书号私房字第72373号。拟登记为申请人常春峰单独有。
10.被继承人:吕振荣,不动产坐落:明山区西芬路39栋6层3单元10号,建筑面积131.69平方米 ,权属证书号本房权证明山区字第2008004628号。拟登记为申请人刘素华单独有。
11.被继承人:张长徳,不动产坐落:明山区消防街实华家具城1栋6单元7层2号,建筑面积113.35平方米 ,权属证书号本房权证明山区字第35065号。拟登记为申请人房淑娥单独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