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通知公告>公示公告>详细内容

关于霍光武持有的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来源:本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6-01-12 13:02:51 浏览次数: 【字体:

霍光武因保管不善,将辽(2019)本溪市明山区不动产权第043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霍光武

202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