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通知公告>公示公告>详细内容

关于王传鑫持有的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来源:本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5-10-09 13:06:05 浏览次数: 【字体:

王传鑫因保管不善,将辽(2025)本溪市不动产权第0011327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传鑫

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