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通知公告>公示公告>详细内容

关于吴秀岩持有的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来源:本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5-07-29 11:20:59 浏览次数: 【字体:

吴秀岩因保管不善,将本房权证明山区字第47538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吴秀岩

202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