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7月2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明山区峪明路276栋本溪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服务台
联系方式: 43889112
编号:20240701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
1 | 赵旭敏 | 不动产权证书 | 明山区卧龙村五乙地道上55号 | 210504008001JC02336F00010002 | 73平方米 | 住宅 | 宗地面积:300平方米 | |
2 | 房振杰 | 不动产权证书 | 明山区卧龙村五乙地道下56号 | 210504008001JC02405F00010001 | 96平方米 | 住宅 | 宗地面积:300平方米 |